信息详情 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信息详情

    社会化用工规章制度
    [发布时间2018年3月7日]
     为了加强我校后勤工作的规范化、科学化管理,充分调动我校社会化用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,牢固树立服务意识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确保我校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,特制订本制度。
    第一条  迟到、早退、旷工规定:
    1.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,不早退,更不得旷工。
    2.上班时间后未到工作岗位,且事先未请假者,按迟到论。
    3.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,且事先未请假者,按早退论。
    4. 迟到一次给予警告,早退一次给予警告,并向学校作出说明。
    5.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超过30分钟(不可抗力的情况例外)或次数超过3次(含)者,扣当月全勤奖。
    6.无故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、未经请假、请假未获准或请假结束但未办续假手续无故不上班者,均以旷工论处。
    7.旷工1小时(含1小时)以上者,扣当月全勤奖。旷工一天的扣除该职工每天加班基数的1.5倍的工资;连续旷工2天的扣除该员工每天加班费基数的2倍;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扣除该员工每天加班基数的3倍的工资。
    8.旷工期间职工不享受薪资待遇。
    9.每连续旷工2天(含)或年累计旷工3天(含)者,给予记大过一次。连续旷工3天及年累计旷工5天者为严重违纪,学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    第二条  学校会议规定
    1.学校发出召开会议通知,接到通知的员工应该参加会议。
    2.职工不能参加会议,应该向副园长室请假,因紧急事件不能参加会议也来不及请假的工作人员,在会议后及时向副园长室补请假,并单独学习会议内容。如事后请假不属于常识性的紧急事件,视为故意违反学校会议制度,记小过一次。
    3.员工参加会议,需提前到达,开会预定时间之后十分钟未到达,警告一次,接到通知未参加会议违反学校会议制度,记小过一次。
    4.开会进行中,员工不得早退,开会不得聊天,交头接耳。或有其他破坏会议进行的行为。如有开会员工有以上情形,记警告一次。
    第三条 请销假制度
    1.职工请假必须执行请销假制度,一天以上报经园长室、半天以内报经副园长同意后方有效。
    2.职工请假原则上应在事前办理,因事/病,事前无法请假者,应于当天及时以电话或委托他人告之园长室 ,并在上班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。
    3.职工请假首先填写《请假单》,并附带相对应的证明,如当时不能提供该证明的,应在请假结束后三日内补交并交园长审批,报至人事部门。
    4.职工每月允许请零星假2小时,超过2小时按事(病)假计算,零星假不能影响正常工作,须由副园长室同意方可请假。
    5.职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、停工的,按事假处理;职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未经核准续假而不到职者,除因临时发急病或重大事故,经证明核准外,均以旷工论处;职工捏造理由请假,经查明属实者以旷工论。
    6.请假期限结束后,仍不能出勤者,必须办理续假手续,同时请假时间累计计算;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时,园长室斟酌情形不予给假/缩短假期或延期给假。
    7.事假:职工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,未经批准擅自超假者按旷工处理;请假期间不享受年全勤奖待遇。
    8. 病假:请病假一日内(含)无须医院证明,一日以上须取得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,并应于休假日后三日内将《病历记录》、《病假休息医事证明书》送至管理部人事附于请假单上,否则以旷工论处。
    第四条   奖惩扣薪
    1.奖励有三种:嘉奖、小功、大功。
    (1)嘉奖:奖励30元;
    (2)小功:奖励50元;
    (3) 大功:奖励100元。
    (4)三次嘉奖相当于小功一次,三次小功相当于大功一次。
    2.纪律处分有四种:书面警告、小过、大过、开除。
    (1)书面警告:扣款30元;
    (2)小过:扣款50元;
    (3)大过:扣款100元;
    (4)开除(解除劳动合同)。
    (5)工作周期一年内累计三次警告相当于一次小过。二次小过相当于一次大过。二次大过可以开除。
    第五条  有下列事迹者,予以嘉奖,记小功,记大功:
    1.品德良好(如拾金不昧等);
    2.提出有益于学校的意见确有效果者;
    3.勇于揭发违反校规校纪的人或事者;
    4.自觉配合其他部门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者,热心服务有具体事绩者;
    5.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;
    6.其它具有被学校认定足堪记功之事件者。
    第六条 工作制度
    1.着装得体,保育员上班期间不穿高跟鞋,不披长发。食堂工作岗位上的人员,着工作服(帽),衣着干净,不留长指甲,不戴戒指,做好个人卫生,规范操作。
    2.与同事和谐相处,互相帮助,团结友爱,不斤斤计较,有事需要合作完成的,不得推诿。
    3.同事之间不说侮辱对方的话,不私底下说三道四,搬弄是非,挑拨离间,不说不文明的话。
    4.同事之间有矛盾找学校领导沟通,不可以发生争吵,和肢体冲突。
    5.遵守本职工作的岗位职责,工作热情,文明待人,能吃苦耐劳,勤勤恳恳。
    6.不得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岗、闲聊、睡觉、上网或做私活,不得在公共区域抽烟。
    7.发现安全问题及患上传染病或重病都要及时上报。
    8.对学校突击性工作要积极配合,也不能煽动他人抵触,影响学校工作开展。积极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任务。
    9.爱护学校公共财产,不得损坏或故意破坏。
    10.上班时间,不得叫供应商代购物品,不得在食堂加工食物。
    11.不得私分学校各类食品或物品,不吃幼儿食品,不用幼儿物品。
    12.不得将学校的食品和物品带出学校。
    13.学校安保人员保护学校校舍设备、财产和师生的安全。
    14.学校内人人都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毒、防污染、防事故。
    15.严格控制非学校人员出入,实行来客登记制度。
    16.安保值班人员要按时开关校门,检查门窗关闭情况;夜间巡查校园,发现异常情况,及时报告。
    17.节假日实行静校制度,无关人员不得入校。
    18.任何人不准随意将易燃、易爆物品带入学校。特殊情况需带入的,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,并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,妥善保管,严防事故发生。
    19.任何人不准随意拆装电器设施,玩弄电线,严防触电和引起火灾。
    20.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取暖、煮饭等,浪费电力,严防火灾。
    发生事故,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,尽可能减少损失。
         
    以上规定,请自觉遵守。学校将视情节轻重,分“警告”、“记小过”、“记大过”及开除等不同处罚。

     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


版权所有: 昆山高新区阳澄湖科技园幼儿园
地址: 昆山市博士路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