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 领物必须进行登记,借还物品必须履行借还手续,确保物归原处, 任何物品的外借必须经园长批准。
3. 资料室由专人保管,进购及物品使用情况定期向园长室汇报。
4. 物资必须登记入帐后方能交使用部门使用。
5. 教育教学物品必须填写申请领用表,不得临时私自领取。
6. 资料室物品不得私自乱翻,拿取后须将物品整理好。
7. 保持资料室的整洁,物品摆放合理,坚持每天一小扫,每周一大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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