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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规章制度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
    [发布时间2018年3月7日]
        为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,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,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,保障学校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》等法律法规,特制定振华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。

    一、工作原则
    1.
    以人为本,生命至上。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,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食品安全。

    2.预防为主,常抓不懈。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,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控制。

    3.反应及时,措施果断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,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、迅速反应、妥善处理,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本级教育、食药监等部门,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。

    二、领导小组

    组长: 夏永芬

    副组长:李珍

    组员:王亚琴  章亮  张爱萍 黄昕

   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:

    1)负责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;

    2)会同相关职能部门,组织、协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;

    3)负责事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;

    4)向当地教育、食药监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。

    三、应急处置程序
      (一)及时报告
     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(发现)后,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。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,应在知悉事故并经初步核实后1小时内,按有关规定向当地教育、食药监部门报告。报告内容有: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、地址、时间、中毒人数,主要临床表现,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。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。

    (二)立即抢救
     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,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(特殊紧急情况首先拨打附近医院、120急救中心)。积极做好中毒幼儿的就医陪护工作,及时联系家长,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,并认真做好家长的工作,争取家长的配合、谅解。

    (三)保护现场
      发生食物中毒后,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,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,食品用工具容器、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,病人的排泄物(呕吐物、大便)要保留,并提供留样食物。

    (四)配合调查
      配合食药监、疾控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,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。将病人所吃的食物,进餐总人数,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,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,可疑食物的来源、质量、存放条件、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、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
    (五)信息通报

    在适当范围内通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,稳定幼儿情绪,并开展相应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,提高幼儿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。

    (七)善后处理

    1.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,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。

    2.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、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。

    3.对食堂、教室等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,方可重新启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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