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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规章制度】投诉受理制度
    [发布时间2018年3月7日]
     一、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认真做好本职工作,为广大师生提供健康安全营养的食品和优质的服务,自觉接受师生员工及家长的监督。

    二、设立振华幼儿园食堂信箱,收集投诉意见。设立并向教职工、家长公开食品安全投诉电话,接受教职工、家长监督。

    三、建立投诉受理制度,对家长提出的投诉,应立即核实,妥善处理,并且留有记录。

    四、如果因卫生问题(如饭菜里夹有头发、小虫或其他杂物,餐具不洁等等)被投诉,一经查实,对相关责任人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:第一次扣发30元;第二次或二次以上者,每次扣发50元,直至辞退。

    五、如果因服务质量问题(如服务态度差、刁难谩骂等等)被投诉,一经查实,对相关责任人按每次扣发50元标准进行处罚,情节严重或知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。

    六、接到教职工、家长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时,应及时核实该食品,如有异常,应及时撤换,同时告知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,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。

    七、投诉电话:

    本单位投诉电话:55239218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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